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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空气和废气 总烃、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

环境空气和废气 总烃、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
  • 文件分类:
     
    气监测规范
  • 文件编号:
     
    HJ1012-2018
  • 发布日期:
     
    2018-12-29
  • 实施日期:
     
    2019-07-01
  • 发布部门:
     
    生态环境部
  • 适用区域:
     
    全国
  • 适用行业:
     
    所有行业


  • 前言
  • 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,保护生态环境,保障人体健康,规范环境空气和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、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的性能、质量,制定本标准。 
    本标准规定了总烃、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的主要技术要求、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。 
   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。 
   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、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。 
    本标准起草单位:中国环境监测总站。 
   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8年12月29日批准。 
    本标准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。 
   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。
  • 适用范围
  • 本标准规定了总烃、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的组成结构、技术要求、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。 
   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和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、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(以下简称“仪器”)的设计、生产和检测。 

    针对应用于不同场合的仪器,规定了相应仪器的检测范围。用于环境空气及环境空气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的仪器本标准称为Ⅰ型仪器,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的仪器本标准称为Ⅱ型仪器。


本文网址:http://9363.wangid.com/new-1282150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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